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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试行)》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 2023-09-15 |来源: 中国网道家文化 |作者: 佚名 |责任编辑: 曹洋

9月1日,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布了《山东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是《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出台后,全国首个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是山东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具体举措。《办法》的公布施行,将对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办法》共10章,79条。分总则、设立审批、登记管理、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管理组织、人员和活动管理、建设和安全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10个部分。《办法》明确了宗教活动场所的权利义务,规定了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需要提交的材料和办理程序,寺观教堂举办宗教教育培训、大型宗教活动的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和审批程序,规定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赋码、变更、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和办理程序,规定了登记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规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的产生、组成、任期、条件、考核、职责以及民主决策、制度管理,加强了宗教活动场所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明确了新建、改建、扩建、重建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内建(构)筑物需要办理的手续和相关审批程序以及其他建设和安全管理规定,强化了宗教活动场所内部、宗教团体以及宗教事务部门的监管责任。

《办法》在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同时,制定过程中突出把握三个方面。

1、更加明确具体:专设设立审批章节,增加登记管理、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两章。对许可、登记、赋码等工作中的各环节都作了具体明确规定。对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需提交的材料逐项进行具体说明。

2、更加突出可操作性:在总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实践成功做法基础上,结合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加以创新,上升为制度规定,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固化下来,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

3、更加突出“导”的理念:发挥《办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引导作用,聚焦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薄弱环节,从宗教活动场所的筹备设立、登记、管理、活动到注销、监督的全过程进行制度设计,推动解决宗教活动场所管理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和宗教界关切。(鲁民宗政策法规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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