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缩略图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首页> 道家文化>

吉宏忠:深学笃行法律法规 夯实管理与修行根基

时间:2025-12-18

来源:中国网道家文化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上海城隍庙于2025年11月全面启动“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学习教育活动,按照整体部署,第一阶段的学习重点突出“学法规”。作为民管会主任,我带头参与了班子学习、动员部署及全体教职人员的专题学习,并组织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重点研读。通过这一阶段系统深入的学习,我对“学法规”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与教职人员个人修行中的极端重要性有了更深刻、更清醒的认识,感触颇深,体会良多。

一、学习法规,首在明方向、铸根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重新研读宪法,我更加深刻地领悟到,宪法确立的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领导核心和发展道路,是所有社会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循的最高准则。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对于我们宗教界而言,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确保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与国家整体发展同向同行。学习宪法,不仅仅是了解条文,更是要从中汲取坚定不移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的政治自觉和法治底气。这为庙观的健康发展和个人的正确修行提供了最根本的政治方向与法治基石。

二、学习法规,重在知边界、守底线

除了学习宪法这一根本遵循,我们还重点学习了国家宗教事务局制定的《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等具体法律法规。这些法规文件,为我们宗教教职人员在新时代、特别是网络空间的行为划出了清晰的“红线”与“底线”。通过学习,我深切体会到,法规既是对行为的约束,更是对宗教自身、对教职人员、对广大信众的保护。它明确告诉我们,哪些可以做,哪些必须做,哪些坚决不能做。特别是在信息化社会,网络言行的影响面广、传播速度快,更要求我们必须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将法律法规内化为言行举止的自觉遵循,确保任何场合、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和个人行为都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维护宗教领域的正常秩序和清朗空间。

三、学习法规,贵在强管理、促规范

作为庙观管理的主要负责人,我还注重从管理角度思考“学法规”的实践要求。法律法规是庙观实施民主管理、规范内部运行、处理对外关系的基本依据。通过学习,我进一步梳理和反思了庙观在财务管理、消防安全、活动组织、人员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与法规要求不相符、不一致、不到位的地方。深刻认识到,依法管理不仅是落实外部监管的要求,更是庙观自身实现长治久安、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必须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庙观管理的全过程、各方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庙观的各项工作都于法有据、规范有序,不断提升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学习法规,必须作表率、担责任

作为民管会主任,我深知在“学法规”上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行动更自觉。我深感,自己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更能直接影响庙观的风气和全体教职人员的法治观念。因此,我要求自己:一要在学习理解上先一步、深一层,真正把握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二要在遵守执行上更坚决、更彻底,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三要在宣传引导上更主动、更有力,利用各种场合和机会,向班子成员、教职人员和广大信众宣讲法律法规知识,传播法治理念,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这一阶段的“学法规”学习,对我而言是一次及时的“充电”和深刻的“校准”。它让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在推进道教中国化的新征程上,在管理好上海城隍庙的实践中,法治是根本保障,学法是用好这一保障的前提。对照法规要求,我也反思了自身和庙观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深感学无止境、行贵有恒。

下一步,我将继续带头深入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并将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法治方式和推动发展的法治保障。同时,将严格按照学习教育活动“学、查、改”一体推进的要求,带领庙观全体同仁,将“学法规”的成果,扎实运用到“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的后续环节与实际工作中去,努力将上海城隍庙建设成为依法依规、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和谐宗教活动场所,不辜负党和政府的信任与信众的期望。(作者:吉宏忠,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上海城隍庙民管会主任)

【责任编辑:曹洋】
返回顶部